施工现场消防安全
发布人员: 新闻来源:茂荣集团 发布日期:2016-07-23
1)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。
2)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并配备消防器材。
3)电气火患,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。
4)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,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。
5)进行焊割时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体;在外架上焊割要采取屏隔措施。
6)仓库、易燃易爆生产场地、木工房等处需配置灭火装置;吸烟需到指定场所。
7)灭火器的挂放位置要醒目,灭火器顶端离地面应为1.5~1.8米。
8)工地禁用的“三炉”是指:电炉、煤油炉、液化气炉。
9)氧气瓶不能露天曝晒,不能倒置平放。氧气瓶用红色胶管,乙炔瓶用黑色胶管。
10)照明灯泡禁用纸或布遮盖,以免温度升高引起火灾;不准躺在床上吸烟。